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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部门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的通知》(湛财评[2018]号)要求,我办及时部署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经自查、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认真填写自评表格有关情况,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我办2017年度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我办前身名为湛江地区和湛江市委对台领导小组,成立于1973年。1985年市编委正式发文(湛市编﹝1985﹞154号文)确定了市对台办的行政编制6名,属副处级单位。1993年1月9日市编委发文(湛市编﹝1993﹞009号)同意对台办更名为中共湛江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同时挂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机构规格由副处级升格为正处级,1997年5月被降为副处级单位。2001年9月14日市编委正式发文(湛机编﹝2001﹞45号文),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简称市台办),调整为市委工作部门,加挂市政府台湾事务局牌子,为市委、市政府主管台湾工作的工作部门,机构规格由副处级升格为正处级,单位性质为党政机关。

(二)人员情况

我办编制人员总数14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3名,事业编制人员1名(机关工勤);下属单位湛江市霞山台湾渔民事务工作站共有事业编制人员3名。截止2017年12月,我办实有在职人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员9人;下属单位湛江市霞山台湾渔民事务工作站在职人员3人。

(三)工作职能

中共湛江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是行政机关财政拔款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我市对台工作的政策、法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全市各县(市、区)贯彻执行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情况。

3.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提出对策建议。

4.按照省委台办、省政府台办的部署和授权,负责同台湾地方政府及其授权社会团体的联络及商谈有关事宜。

5.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负责核准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管理有关对台工作的社团组织。

6.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湛台两地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承办审批、审核省台办和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赴台交流项目和台湾地区来湛交流项目。

7.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新闻报道和涉台教育工作;审批、管理台湾记者来湛采访。

8.指导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重点人士、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

9.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组织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和湛台人员交往中所衍生的各种事务;协调湛台两地通邮、通航、通商等“三通”的工作。

10.负责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台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精神,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湛财评[2018]20号)文件。为确保我办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自评工作小组,由我办副调研员莫奇辉同志但任组长,组员为程芳武、陈宾宇同志,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

1.职责分工。组长负责2017年度单位绩效评价全面工作,筹划部署、领导2017年度单位绩效评价小组开展工作;组员负责填写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数据,撰写部门整体支出报告,收集整理自评材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自评数据情况。

2.评价指标和评价办法。

评价指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项目经费完成率、固定资产利用率、在职人员控制率;

评价办法:目标预订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通过比较2017年度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结果与年初预订的目标,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因素,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3.工作时间安排。2018年5月22日至31日,学习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6月1日至22日,填报单位绩效评价报告、撰写部门整体支出报告、收集整理自评材料;2018年6月25日至28日,工作小组审议单位绩效评价报告,将单位绩效评价报告上交财政局绩效科,并在我办网站公开自评数据。

(二)自评工作情况

通过认真学习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把握政策要求;按照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可行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性、完成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我办2017年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6分,评价结果为“优”。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我办2017年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于2018年6月28日报送财政局绩效科,我办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三、目标设置

(一)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我办本年没有符合绩效目标申报的项目。

(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委台办的具体指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我市对台工作新优势,完成各项对台工作任务。

(1)加强湛台文化交流交往。“湛台大学生夏令营”是国务院台办对台交流重点项目、广东省重点对台交流品牌。继续办好“湛台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充分利用湛台两地教育、文化、高校交流资源,精心打造湛台学生交流品牌,积极推动湛台两地高校共建粤台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发展中心,持续开展湛台两地文化教育交流活动。提高赴台陆生和交换生赴台就读服务水平。

(2)加强推动湛江赴台交流工作。协助各领域各行业赴台交流。面对面做好台湾人民工作,增进两岸同胞“同根同宗”的感情,并对台湾地区的文化、文史和文创产业进行调研。

(3)积极开展湛台经贸合作,助推湛江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重点争取与台湾休闲观光农业、水产种苗和生物科技等领域的合作,将台湾知名的、有实力的、科技含量高的项目、人才、技术吸引到湛江投资兴业。

(4)大力开展对台宣传工作。加强与湛江日报、湛江晚报、湛江电视、湛江电台、中国台湾网、华夏经纬网等媒体联系,合理优化宣传资源,进一步扩大宣传对台工作的影响力,提高民众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知晓率。

(5)努力提升服务台商服务水平,做好台商台胞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效率,依法维护好台商台胞的合法权益,努力创造良好的营商发展环境。

2.阶段性(当年)绩效目标。本年没有跨年度或连续多年实施的工作(项目),则总体绩效目标和阶段性(当年)绩效目标一致。

四、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一)整体支出完成率

我办2017年度实际支出数517.26万元,与本年度实际收入数522.74万元比率是99%。

我办上年结余结转78.95万元,2017年度本年度实际收入数522.74万元(其中省拨款69万元,市财政预算安排453.3万元),实际支出数517.26万元(省拨款63.81万元,其他支出0.15万元,市财政预算安排453.3万元),整体支出完成率是86%。由于我办每年有专项工作,本年下半年省拨款69万元用于2017-2018年专项工作,未能在2017年内用完,故整体支出完成率为86%。

(二)财务合规性

我办的基本支出管理、项目支出(含专项工作经费)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能够按市财政局下发的文件或通知严格执行;财务账按照“财政拨款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会计核算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三)信息公开

1.自评信息公开

我办在完成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后,于2018年6月28日已在我办网站公开了自评报告、自评数据表和自评评分表。

2.预算决算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办于2017 年 1月 26日收到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 年2月 11日在我办网站公开预算信息。

五、预算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程序

我办所有项目支出(含专项工作经费)在项目立项、申报、批复、项目招投标、调整、完成验收实施过程规范。我办专项工作经费分为财政拨款和省拨款。(1)财政拨款。办公室业务经费10万元、对台工作业务费19万元、台胞工作交流经费8万元、台商来湛考察经费10万元、对台交流交往经费2万元、接待站业务经费3万元、工作业务经费8.28万元、湛台大学生夏令营活动经费20万元。市财政每年根据任务下拔经费,我办在项目立项、申报、批复、项目招投标、调整、完成验收实施过程规范。(2)省拨款。省台办下拨对台工作经费:69万元。省台办每年根据任务下拔经费,我办在项目立项、申报、批复、项目招投标、调整、完成验收实施过程规范。

2.项目监管

我办严格按照市财政差旅费、会议费、采购管理规定和我办制定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项目执行:立项→专家评审论证→党组会研究→组织验收等监督程序。

(二)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安全性

我办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含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登记造册、账实一致、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没有资产营运收入情况。

2.固定资产利用率

我办2017年末实有资产数量共138件,资产总额是63.86万元。实际在用资产138件,资产总额是63.86万元。固定资产使用率100%。(见下表)。

固定资产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数量

金额

在用资产

闲置资产

金额

占全部资产比例

金额

占全部资产比例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0

0

0

0

0

0

   其中:房屋

0

0

0

0

0

0

二、通用设备

99

54.65

54.65

100%

0

0%

其中:汽车

1

21.66

21.66

100%

0

0%

三、专用设备

0

0

0

0

0

0

四、家具、用具、装具

39

9.21

9.21

100%

0

0%

五、图书、档案

0

0

0

0

0

0

六、文物和陈列品

0

0

0

0

0

0

合  计

138 

63.86

63.86

100%

0

0%

(三)经费管理

1.“三公经费”控制率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我办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4.64万元,比上年预算25.98万元减少1.34万元,同比减少5%。实际支出32.1万元,与预算安排24.64万元相比,“三公经费”控制率130%,增加原因是本年对台工作项目增加,业务需要外出,导致因公出国(境)费增加了;2017湛台大学生夏令营活动、上级来湛调研和考察台商情况、台商来湛考察投资下乡等项目,需要增加车辆运行、维护等费用,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5万元,实际支出16.52万元,上升230%,上升原因是本年对台工作项目增加,业务需要外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64万元,实际支出4.87万元,上升84%,上升原因2017湛台大学生夏令营活动、上级来湛调研和考察台商情况、台商来湛考察投资下乡等项目,需要增加车辆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7万元,实际支出10.72万元,下降37%,下降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是规范政府财政预算、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廉洁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办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还存在超出预算安排的情况,以后应高度重视“三公经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安排,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从简节俭,严禁奢侈浪费。

2.“公用经费”控制率

“公用经费”预算安排33.34万元,实际支出数22.03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是66%。本年度我办在“公用经费”控制上没有超支情况,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主要是我们在公用经费管理上,树立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思想,树立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从严、从紧控制经费开支。

(四)在职人员控制率

我办编制人员总数14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3名,事业编制人员1名(机关工勤);下属单位湛江市霞山台湾渔民事务工作站共有事业编制人员3名。截止2017年12月,我办实有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员9人;下属单位湛江市霞山台湾渔民事务工作站在职人员3人。我办在职人员编制控制率100%,没有存在超编情况。

六、整体绩效

我办本年度财政预算项目8个,金额80.28万元,年度完成8个、完成80.28万元,执行率100%。本年度整体工作(项目)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推动全市对台工作的较好完成,取得的成绩显著,充分展示市政府对项目的准确决策。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委台办的具体指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我市对台工作新优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对台工作任务。

(一)湛台交流交往取得新成效。

1.举办国台办重点交流项目,打造对台交流品牌。以“中国梦﹒两岸情”为主题的2017湛台大学生夏令营活动于6月25日至30日在我市举行,来自15所台湾高校师生共81人与岭南师范学院500多名大学生一起开展了为期6天的联营活动。2017年海峡两岸师范大学校长论坛在湛江举办,共有24所海峡两岸师范院校的70多位大学校长、专家教授参加,为论坛举行的4场主旨报告会带来了16场专题报告。我市还举办了第七届海峡两岸教师教育高端论坛等交流活动,加强湛台两地教育交流合作。

2.提高赴台陆生和交换生赴台就读服务水平。2017年我市籍陆生赴台就读学士、硕士和博士等学历班共16人。

3.加强推动湛江赴台交流工作。我市各领域各行业赴台交流共34批455人次。赴台交流的重点是我市教育和卫生系统以及我市高校交往生赴台学习交流;增进两岸同胞“同根同宗”的感情;对台湾地区的文化、文史和文创产业进行调研和考察。

(二)湛台经贸合作取得新进展。

1.推进湛台农业交流合作。力争台湾青年联合会的“海峡两岸青年农业科技示范创业园暨湛江四季彩田休博园”顺利落户湛江。台湾农业考察团来湛考察,台南市社区产业联合运销合作社与徐闻县正茂蔬菜种植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合作意向。

2.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深化经贸交流合作。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加强与各地台商协会和台湾行业公会的联系,积极宣传推介湛江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台资企业到我市考察投资。全年共接待来湛考察、参访5批30人次;我市赴台开展经贸活动4批63人次考察活动推动了湛江对台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湛台两地经贸交流合作。

3.拓展雷州乌石对台贸易业务。拓展货源,深化湛台贸易,推动我市经济发展。

(三)对台宣传教育取得新突破。

加强与湛江日报、湛江晚报、湛江电视、湛江电台、中国台湾网、华夏经纬网等媒体联系,合理优化宣传资源,进一步扩大宣传对台工作的影响力,提高民众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知晓率。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对台工作,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网络、微信等拓展入岛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中国台湾网、粤台视窗网、印象粤台微信公众号、湛江市台办网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湛江涉台新闻报道。今年各种新闻媒体共刊载湛江涉台新闻513篇,其中湛江日报、湛江晚报、湛江广播电视台播出或刊登湛江涉台新闻30多次,编发湛江台务信息45期,多次被省委办公厅、省台办、市委办采用,在粤台视窗网及杂志、中国台湾网、国台办网站刊登湛江涉台稿件60多篇,位居粤西地区第一,在全省名列前茅。

(四)做好服务台商工作,维护台商台胞合法权益。

多次走访台资企业,认真听取台商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处理台资企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支持台企做大做强。2017年共受理台商台胞投诉、信访案件6宗,办结5宗,协调处理涉台纠纷11件。依法维护好台商台胞的合法权益,努力创造良好的营商发展环境。

七、存在问题

我办在2017年整体工作实施情况良好,但在预算编制、预算管理措施及预算执行上,仍有继续提升的空间。

1.虽设定了绩效目标,但缺乏量化细化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是预算安排、执行以及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我办已设定了绩效目标,但缺乏量化细化的指标,无法通过绩效指标来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预算执行力度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以前年度资金未按计划有效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过多,支出进度较低。

八、今后改进措施

(一)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扎实打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预算编制是部门预算工作的重要前提,是预算执行的依据及规范,也是预算管理工作的基础,同时也对部门履职及决策目标具体化、系统化和定量化,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预算编制规范、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后续工作的实施质量及效果。

1.提高预算与工作计划的对应性,预算编制应在充分反映年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明确其在中长期规划中的定位,并能对中长期的工作及资金进行分解。

2.预算编制工作需进一步细化及量化,尽量做到一项工作对应一项预算、一个绩效目标及一个责任主体,并通过明确项目中具体的工作量,结合工作时间、地点分布、人员投入、设备投入及单项费用标准等,将预算编实,以彰显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强化预算编制对预算执行的约束能力,为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因此,部门预算应该做到全面、综合地反映单位内部各部门、各层次的经济关系与职能,并使之统一指向未来履职的总体目标。

(二)科学合理地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

1.绩效目标设置要结合实际,进行充分的调理论证。目标设置应具有较强的可操性和可实现性。

2.绩效指标设置要做到量化和细化,有效衡量和考核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充分认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提高预算执行力和资金使用绩效。

1.科学合理地制定财政资金支出计划,并严格按照支出计划完成支出进度,为顺利完成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2.在保证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合法基础上,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提高下一年度预算完成率和支出完成率,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预算执行管理是预算实施的关键环节,今后要加强领导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切实抓实抓好预算执行管理。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数据表

附件2:市委台办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分表
                         中共湛江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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